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玉溪市2025年統(tǒng)一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現將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報考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職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按3:1的比例末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比例未達到3:1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9:00—11:30
地點:玉溪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1619會議室(玉溪市紅塔區(qū)龍馬路33號)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的材料
1.準考證原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玉溪市2025年市級機關統(tǒng)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1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
6.《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1份;
7.現任職務(職級)《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1份;
8.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說明(重點說明公務員年度考核是否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原件1份;
9.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基層工作經歷、本級機關(單位)工作經歷、本機關(單位)工作經歷、具有2年以上組織人事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1份。
以上第5—9項證明材料原件需加蓋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印章,復印件需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一致”,經辦人簽字、標注日期并加蓋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印章。
四、相關事項及要求
(一)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由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二)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遴選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的報考人員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愿放棄,需出具個人放棄資格復審聲明。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77—6189021(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監(jiān)督電話:0877—6189116(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0877—6189129(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督察室)
附件: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報考職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筆試成績 |
| 12025091601 | 250901010905 | 84.3 |
| 250901010609 | 78.7 | |
| 250901010425 | 76.3 |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2888351&cateid=3


